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分封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分封制

 分封制是西周巩固统治的措施。商朝已开始分封诸侯,有侯、伯等称号。周灭商和周公东征以后,为了加强对全国广大地区的统治,采取分区统治的方法,大规模分封,把封地连同居民赏赐给王室子弟和功臣作为王室的屏藩,“以藩屏周”。《荀子·儒效篇》说:“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同姓的诸侯,都是文王、武王、周公的后裔,多是在周公摄政时分封的。异姓诸侯多是周族的亲戚和一些功臣,还有一些归附周朝的小国首领。在广大新征服土地上的大、小封国,既是一个个统治种族奴隶的政治中心,又是保卫周王朝的大小据点。武王把东方以商丘为中心的商代宗邑,分封给旧殷贵族反对商纣比较激烈的微子启,为宋国。康叔是武王和周公最小的弟弟,封于殷墟,建立了卫国。姜太公是三朝元老,封在山东北部建立了齐国,对于违抗王室的诸侯,齐国有征伐的特权。周公的儿子伯禽封在山东曲阜,建立鲁国。召公的大儿子在燕地主持国政,为第一代燕侯。周初的分封是一种武装驻防事业,其目的主要作王室的助手,以监视征服地的各族人民。诸侯对周天子要承担镇守疆土、捍卫王室、缴纳贡税、朝见述职等义务,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的统治权,这就是分封制。

分封制 - 可可诗词网

分封制

 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有侯、伯等称号。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以“选建明德,以藩屏周”为目的,在所征服地区实行大规模的分封,即以土地连同封地上的居民赏赐给王室子弟和功臣,史称“封邦建国”。周初分封的主要诸侯国,如鲁国是武王封给周公旦,由其长子伯禽就封;齐国是武王封给姜尚的;卫国是成王封给武王之弟康叔的;三国分别统治着武庚叛乱之地,成为周朝控制东方的重要支柱。诸侯在其封国内有世袭的统治权,向周天子履行定期朝贡、提供劳役和选派兵士保卫王室的义务。战国时期,各大国则以食邑分封功臣和贵族子弟,君侯在食邑内仅有征税之权,无世袭统治之权。秦灭六国后,废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汉初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增设“诸侯王”,封地大的王国“跨州兼郡,连城数十”,他们在王国内有征税治国之权,因此,酿成吴楚七国之乱。西晋武帝为屏藩帝室,大封皇族而造成八王之乱。魏晋以后,历代王朝常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尽相同。

分封制

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有了侯、伯等称号。周灭商和东征以后,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作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以及提供钱粮、力役、军赋的义务。战国时期,各国仍多分封侯君,但多数已不掌握封地内的政权和兵权,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袭。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兼用二者。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封地内的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朝也有分封制,但其性质不尽相同。

分封制

中国古代君主分封诸侯的制度。中国古代的国王或皇帝为巩固其统治,将土地及其居民分封给同姓子弟、姻亲、功臣等,形成一套以王室为中心的统治体系。起源于夏、商。周初时,曾实行大规模的封邦建国。武王、周公、成王曾先后建置71国,周贵族一般都得到封地作了诸侯。受封的诸侯共尊周王为天下共主,承担拱卫王室、定期朝贡、朝觐述职、守卫边疆、参加战争等项义务。以后随着诸侯在封地内不断扩大势力,无形中在全国逐渐形成分裂割据的局面。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后,秦曾废除分封制,建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郡县制,以加强中央集权。西汉时,曾一度出现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局面。到汉文帝时,加强了中央集权,使分封制名存实亡。以后各代也出现过分封诸侯的现象,但性质各不相同。

分封制

分封制

中国古代帝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周武王克商后,把得来的广大土地和俘虏,分给他的兄弟、亲戚及有汗马功劳的扈从们,让他们到各地去做诸侯,进行分区管理,辅翼王室。这就是所谓“受民受疆土”、封邦建国的分封制。诸侯对其属下也进行着同样的分封。诸侯封其属下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封地名“采地”或“采邑”。卿大夫以下有士,也被封予食地。士是贵族阶级最低一层,不再分封。周天子利用这一级级的分封方式,建立起一套统治网。上自天子,下至士,都是上一级对下一级的分封,下级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和述职等义务。战国时期,各国仍分封侯君,但这些侯君只有征收食邑内田税和工商业赋税之权,而不掌握封地内的军政大权,其子孙多不得世袭。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西汉初年,二者兼用,吴王刘濞叛乱被平定后,诸侯王在封国内“治国”之权才被取消。西晋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皇室和世族的统治力量,司马氏家族又恢复了分封制,晋武帝封皇族二十七人为王,以后又不断增加;除了王国之外,还分封异姓公侯国五百多个。每个王国,甚至公侯国都有一定数目的军队。诸王奉命出镇各地,又拥有地方军政大权,可以自辟僚属,结果把国家搞得四分五裂。各王之间争权夺利,互相攻斗,终于引发了“八王之乱”,战争历时十六年之久,人民死亡达数十万人,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隋唐以后,历朝也实行过分封制,但其性质不尽相同。如明太祖朱元璋为了保持朱姓皇室的长远统治,及同元朝残余势力斗争,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又实行分封制,将他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分封在全国各地,让他们辅翼王室。朱元璋在分封时虽然为提防藩王势力的扩大,采取“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赐土”的措施,但诸王势力的发展,冲破了这种限制。这对明中央皇权自然是很大的威胁,朱元璋死后不久,就爆发了 “靖难之变”。燕王朱棣即位后,继续加强中央集权,他和以后几代皇帝,为消除地方藩王的割据势力,一再加强对宗藩的监视、约束和限制,形成了所谓“藩禁”。总的来看,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延续很长时间,在每一个朝代建立之初,分封制对于强化中央集权起过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诸王自身实力不断扩张,必然与君权发生矛盾,又最终遭裁抑和钳制。

☚ 长子继承   祖宗 ☛
分封制

分封制Fenfengzhi

周朝初年的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先后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其中最重要的封国是鲁、齐、燕、卫、宋、晋等国。诸侯是诸侯国中的最高统治者,可由嫡长子世袭其位,他们对周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役、力役等义务,绝对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而周天子则通过册封,将某一地区的土地连同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诸侯,诸侯有权把这些土地和人民部分地封赐给自己的家族和亲信以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也要承担从征、纳贡等义务。通过分封制,周朝不但巩固地统治了原来商朝的地区,而且不断地发展它的势力,成为远远超过商朝的一个疆域广大的奴隶制国家。

☚ 宗法制   井田制 ☛

分封制

中国古代国君分封诸侯的制度。始于商代,有侯、伯等封号。盛行于周代。周灭商及东征后,为有效控制新占国土,将王室子弟及勋戚功臣封于各地为诸侯。诸侯在其封国内世袭统治,有政治、军事、经济全权。但规定要听从天子之命,定期朝贡述职,有拱卫王室,提供军赋力役的义务。战国时国君以食邑分封功臣贵戚,并在食邑地征税,但不能世袭。西汉分封诸侯王,于征税外,可“治掌其国”。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后,方取消诸侯王治国之权。此后,历代仍有不同程度的分封,性质也与以前有所不同。

分封制

古代国王或皇帝把王畿以外的疆土和臣民分配给亲属或外族首领、功臣的制度。受封者在封国内有世袭统治权,对国王或皇帝有服从命令,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的责任。

分封制

分封制

中国古代国王、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相传,夏王少康封幼子曲列于缯,其后裔至商、周一直列为诸侯。商代已有侯、伯等称号。周灭商及平定武庚叛乱后,在新征服地区实行大分封,以封地连同居民赏赐给王室子弟和功臣,史称“封邦建国”。诸侯在封国内有世袭统治权,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和提供军役、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各国虽有分封功臣和贵族子弟子制,但已无统治权,仅食租税而已。秦灭六国,虽废分封行郡县,但在20等军功爵中,其“列侯”、“伦侯”等爵仍有食邑的特权,保留了分封制的痕迹。秦亡后,项羽一度恢复分封制。汉初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封君分“诸侯王”、“列侯”两等,诸侯王在封国内可自置官以及治民和征税之权。吴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不得再治国和置官属,仅衣食租税,封国名存实亡。晋武帝为屏藩帝室,曾大封皇族,造成八王之乱。后世虽保留了分封制,但实权日趋缩小,性质亦不尽相同。

☚ 宗法制   皇帝 ☛

分封制

分封制

中国古代国君分封诸侯的政治制度。主要推行于商周两个历史时期。商代分封诸侯的名称主要有侯和伯。西周灭商以后,在商代分封的基础上加以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分封制度。灭商之初,周王朝分封了一些远古部落首领的后代,如封神农之后于焦,封黄帝之后于祝,封尧帝之后于蓟等等。为了控制殷商遗民,将纣王的儿子置于商的旧都,并派蔡叔、管叔和霍叔前往监督,史称“三监”。“三监”叛乱被粉碎后,将其封地改封给康叔,建立了卫国; 在徐,奄叛乱地区,即今山东北部封给军师太公望,建立了齐国; 将山东南部封给周公长于伯禽,建立了鲁国;把商朝故都商丘一带给商王族的微子,建立了宋国; 将北方封给同姓贵族召公奭的长子,建立了燕国; 将今山西南部封给叔虞,建立了后来的晋国等等。直到平王东迁前后分封仍在不断进行。在分封中,根据与周王室的亲疏关系和封地的大小远近,各个封国分为不同的爵等和服级。爵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服分甸、侯、绥、要,荒五级。爵明地位高低,服定贡赋轻重。但是,后来各诸侯国发展不平衡,使爵服制度并不像分封之时那么整齐划一了。这种分封的作法,是为了达到“以藩屏周”的目的。各地诸侯有服从天子命令、维护周室安全和定期向周室朝贡及提供军赋等义务。春秋以后,历代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分封。这种制度除了维护中央统治的作用以外,也对发展边远地区的经济文化产生过一定的积极影响。

☚ 宗法制   共和行政 ☛
分封制

分封制

古代对诸侯、大夫、士逐级分封的制度。商代可能已开始。其完整形态出现在西周。它与嫡长子世袭的宗法制紧密结合。西周天子直接统治地区叫“王畿”,王位由嫡长子世袭,对别子和功臣分封给土地、臣民, “建国”为诸侯。诸侯国君由嫡长子世袭,对别子和姻戚分封给“采地”、“立家” 为大夫。大夫由嫡长子世袭,对别子封田里为士。士由嫡长子世袭,不再分封,别子为庶人。形成周王、诸侯、大夫、士逐级分封的贵族统治系统。在这种制度下,土地和劳动者名义上都归周王所有,受封赐的各级贵族, 只有享有权,土地不能买卖。下一级须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服力役、军事保卫和述职等义务。各级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内,有世袭的行政统治权和经济剥削权。和王畿一样,封国、封邑可设官治理,建筑都城,并拥有军队。俨然又一小王国。由于各级贵族对所受爵位和臣民都是世袭的,周王室和诸侯国管理国政的公、卿都从世袭爵位、封土的诸侯和大夫中选任,而公、卿官位很多也是世袭的,故名世卿世禄制。东周以后,各诸侯国开始实行由国君直接统治的郡县制,逐步代替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于全国废除分封制,建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由皇帝直接派官员统治各地。此后,有些朝代也有分封诸王的,或时间短暂,或地区狭小,或对封地内的统治权有较大限制,皆属残留形态。

☚ 里社制度   世卿世禄制 ☛
分封制

分封制

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 石器时代   农村公社 ☛

分封制fen feng zhi

【历史】system of enfeoffment (of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investing the nobility with hereditary titles,territories and slaves)

分封制

system of enfeoffment(of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11th century——771 B.C.,investing the nobility with hereditary titles,territories and slaves)

分封制

商代已始分封诸侯,有侯、伯等称号。周灭商和东征后,在所征服地区实行大分封,即以封地连同居民赏赐给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役、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各大国均以食邑分封功臣和贵族子弟,不世袭,君侯在其食邑内仅有征税之权。秦统一六国后,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但仍分封有“列侯”等爵位。汉初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封爵有“诸侯王”和“列侯”两等。吴楚七国之乱平定后,封国名存实亡。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但性质不尽相同。

分封制

中国奴隶社会的政权组织形式。夏代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的方式来组织政权,夏王是从属部落的共主,从属部落对夏王有服属与贡纳的义务。其详情已不可考。商代分封诸侯,有侯、伯、子、田、男等称号,受封者或为子弟、功臣,或为方国首领。诸侯有一定的地域,有军队,也有自己的官吏系统,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政治实体。在诸侯的封国内商王可以行施下述权利:可以在诸侯国进行生产活动,拓展自己耕地的面积;可以在诸侯国内巡游、打猎:可以将诸侯国作为对外军事行动的起迄点;可以在诸侯国内举行占卜、祭祀活动;还可以随意“令”、“呼”诸侯完成各种使命。诸侯国对于商王室负有各种义务:在军事上,要为王戍边,对外作战时诸侯要率领其军队随王征讨;有时商王也直接命令诸侯去征讨某一方国;在经济方面,诸侯要向商王室贡纳奴隶、人牲、牛马及卜龟、玩好等各种物品,还得将国中部分土地划归王室并为其耕种,以其收获作为农产品的贡赋。诸侯政权对商王的上述臣属关系,在实质上就是后世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关系的初期形态。西周继续推行分封制,但其内容与商代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商代诸侯大都是异姓方国君长,西周诸侯则大都是同姓;二是商代的异姓诸侯多由被征服的方国服属而赐命,西周的诸侯则多由裂士分封,是由大的宗族国家裂变出去的小宗族国家;三是商王与异姓诸侯方国是没有血缘基础的分立,他们之间的隶属关系靠武力奠定的联盟来维系,周王与诸侯之间则是同姓宗族对人民土地分级占有基础上的分立,他们之间的关系靠血缘宗法来维系。西周王室与诸侯的关系,比起商代来要密切得多。但是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的统治权,对周王仅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随着时间的推延,血缘关系渐趋淡薄,因而在全国形成分裂割据的局面。战国时,适应封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始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此后历代王朝也有分封诸侯王的,但其性质与奴隶社会的诸侯不同。参见“五等爵”。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2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