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保“加保”的对称。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要求降低保险金额。通常在保险标的贬值或数量减少等情况下适用。 减保Coverage Reduction在保险有效期内减少险种保险金额的行为。一般规则是:减少后的保额应在投保规则限定的最低保额之上,且变更后主附险的总保费不低于最低保费。减保的部分按退保处理,不允许退保的也不允许减保。 减保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逐年递减保险金额。保额递减定期寿险的特定办法。例如: 第一年保10000元,第二年保8000元,第三年保5000元,……减完停保; 应缴保费也根据年龄和保额逐年调整。保额递减定期寿险,常常是结合着分期偿还的债款合同或分期付款的购货合同,作为债务人还款的借款合同或分期付款的购货合同而签订的。万一债务人在未还清债款时死亡,有了这种保险保证债权人可以放心。 减保 减保to reduce the coverage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其保险财产数量减少或财产贬值而申请减少保险金额的行为。 ☚ 加保 退保 ☛ 减保 减保“加保”的对称。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其保险财产数量或价值减少,而申请减少其保险金额的行为。减保可通过 “批单”批改。 ☚ 加保 拒保 ☛ 00001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