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系统
在农村地域内,以一定形式的物质与能量交换而联系起来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生命与非生命的共同有机体。是在自然生态系统的基础上,经过人类的改造而形成的适合人类生存的高级生态系统。
农村生态系统是一个复合系统,由自然生态子系统、农业生态子系统、村镇生态子系统三部分组成。
❶自然生态子系统。是自然界由选择到适应过程的产物,基本上受自然规律制约,运行主要由太阳能与生物能支配,表现出较为强烈的自然节律性,与纯自然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自然生态子系统中的生物物种拥有环境所允许的最大程度的多样性,并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可以有效地调控生物种群水平,使系统具有能够抵御外界变化的缓冲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生产力。在动态中维持最大的复杂性和最高的生物量是自然生态子系统的基本功能。
❷农业生态子系统。是自然与人类交互作用的结合区,既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又受到经济规律的支配。在农业生态子系统中,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空间上是分离的,大量能量、养分随产品输出到系统之外,具有明显的开放性。
❸村镇生态子系统。其属性与城市生态系统相接近,由乡镇及农村非农活动所组成,系统的演变与发展主要受人类社会的经济规律所主宰。在村镇生态子系统中,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及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成为影响生态系统的决定性因素,村镇生态子系统具有人工系统的典型特征。
在农村生态系统中,自然生态子系统是基础,农业生态子系统是主体,村镇生态子系统则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生态系统内部由于人类的定向干预,一方面加速了系统的演替过程,物质能量与信息的总量已大大超过了自然生态系统,从而提高了系统的生产力; 另一方面人类某些不正常或超强度的干预,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到整个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农村生态系统内部是一种复杂的生态—经济结构,仅依靠自然能 (太阳能、生物能) 已无法满足系统的正常运转,必须从其他生态系统 (如城市生态系统) 等输入能量,系统的产出也以一定的形式 (如农产品) 向其他系统输出。自然节律性是农村生态系统内自然生态规律作用的直接结果,表明系统内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被限定在特定生态规律的允许范围之内,以不破坏自然生态平衡为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