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农业与食品政策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农业与食品政策Agriculture and Food Policy联邦农业政策的制定旨在服务于受加拿大农业影响的或直接涉及农业的利益,同时也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目标。特定的农业目标包括使生产者获得稳固而公平的利润,以稳定合理的价格提供充足的高质量的营养食品以及农村发展和资源保护等。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防止小麦的投机倒把,政府成立粮食监察员委员会来管理1917年~1918年间粮食的市场经销。1919年成立加拿大小麦局接替该委员会工作。后来,小麦局终止工作,生产者们自行制定合作联营的方式来经销粮食。1930年,合作经销解体。1935年建立永久性的加拿大小麦局。经济大萧条时期,严重的干旱和粮食歉收,加上过低的农产品价格,使政府1935年制定《大草原农业振兴条例》,1939年制定《大草原农业援助条例》。《农业振兴条例》主要内容是由联邦和各省政府合作,振兴农用土地,发展水利灌溉,提供社区牧场,安置干旱地区的农民到可耕地区等。时至今日,前三项措施仍在执行。《农业援助条例》则提出对未能达到粮食生产正常产值的边远地区农民予以补贴的最低限额。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提出一系列有关农业发展的举措,并且至今尚在执行,比如1941年提出的饲料运输援助纲要,1944年制定的农业改良借贷条例,以及由政府提供补贴支持农业商品价格和增加生产者收入的想法。饲料运输援助纲要提出以资助从平原省份运输或收购饲料到加拿大东部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方式,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农业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做出的贡献,政府予以肯定,并保证在战后对农业收人予以保护。1944年成立的农业价格管理局被授权划定价格,收购、出售农产品,付给划定价和出售价产生的差价费用。农业改良借贷条例则使农民可获得中期和短期贷款。50年代和60年代,加拿大农业政策着眼于增加农业产量和效益,提高农业商品的应市价并使之稳定下来。农业稳定局(前身为农业价格管理局)1958年成立,通过将波动市场竞争价格体制改为确保有选择的农业商品基础价格的办法,使农民获得保护措施。1966年成立加拿大乳制品委员会,由联邦出资补贴和稳定乳制品价格。1961年制定的农业复兴和发展条例以及1966年设立的农业经济发展基金致力于通过资源改良和鼓励边区农民弃农而另择职业,加强农业社区的生存能力。70年代,农业市场的动乱和高成本的压力,使各省政府提出由联邦政府扩大维持农业收入的计划。魁北克、安大略等省通过综合性价格稳定立法条款,其他一些省份也采取措施来帮助家畜饲养户不致受到市场变化和价格的冲击。1975年,联邦政府修订农业价格稳定条例,次年又通过西部粮价稳定条例,这两个条例都以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利润为目标。到80年代早期,由于高利率和低抑的农产品价格导致大规模的农业破产。草原的干旱和收割季节的降雨,再加上欧洲共同市场与美国之间的国际粮食补贴大战,以及世界对粮食需求量的减少,使得国际和国内粮价暴跌。1983年,政府创建专门负责加拿大农业出口事务的机构,该机构的任务即尽力冲销非粮食性农产品贸易出现的赤字,并与那些重视国营贸易胜于私营贸易的国家谈判。然而,1984年,保守党政府一上台便停止资助该机构,强调联邦与省际间的合作。1986年~1987年间,政府向粮食种植者提供10亿加元的亏损补助来弥补美国和欧洲共同市场的补贴,并追求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大伞下的更自由化的贸易目标,以与美国合作为手段,刺激农业出口,提高农业收入。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