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秘书部门职责各级政治机关的秘书部门,是在各级政治机关首长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办事机构,是各级政治机关的枢纽。主要职责是: (1)对上级、首长的指示、通知要及时准确地向政治机关首长报告,应下达者,要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下级的请示报告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首长、上级报告。(2)了解和综合分析部队政治工作形势,提出各个时期政治工作的建议,参加起草综合性的政治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电报等。(3)负责政治机关党委、首长的日常秘书工作,承担不属于业务部门的一些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办理或催办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4)办理政治机关文件、电报、内部图书资料的收转、呈送、发行、保密工作;承印政治机关有关文件、材料,掌管政治机关印信、首长印章,负责盖印工作。(5)管理军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协助领导做好本机关的学习、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政治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领导部队政治机关的自身建设和政治工作干部的培养。(7)协助领导组织并从事政治工作研究。(8)负责政治机关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组织工作和机关的安全、卫生、绿化等工作。(9)承办首长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