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军队法律顾问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军队法律顾问处军队的律师工作机构。1989年2月27日,中央军委批转的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军队政法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和健全法律咨询机构,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军以上单位可设立法律顾问处,师以下部队设立法律咨询站、组、其成员可由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和在职人员兼任。至1990年底,全军已有法律顾问处81个,其中军区级单位有12个,军级单位有69个,有律师工作人员538人。总政冶部已给192人颁发了《军队律师工作证》。这些法律顾问处根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隶属所在单位政治机关领导,大都由政治部一名领导担任主任,业务上接受政法部门指导,实行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以特邀,兼职律师为主体,以专职律师为骨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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