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负责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专门机构,共分两级:即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和按军工产品类别区分的各类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前者简称一级定委,后者简称二级定委。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统一领导军工产品定型工作。其职责是: (1)拟定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2)领导二级定委的工作,协调并决定产品定型工作的重大事项; (3) 审批属一级定委批准权限内的产品定型。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其成员均为兼职。二极定委在一级定委领导下,职责是:(1) 贯彻执行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2) 组织本定委分工范围内的军工产品定型工作,制订定型计划,审批定型试验大纲,协调并决定与定型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3) 审批属二级定委批准权限内的产品定型;审议并呈报属一级定委批准权限内的产品定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