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采购局”
为了减少军事采购中的弊端,使军事采购规范化,加强军事采购工作,台湾当局决定成立对外采购武器的专职机构。1995年7月1日,“军事采购局”正式成立,直属 “参谋本部”。这个机构合并了原“参谋本部”的后勤次长室二处与专业组、联勤总部的物资署驻美国武器采购组等机构,负责军品采购政策与法令的制订,采购业务的协调、督导、考核及管制,并负责军队一定金额以上及特定物资的采购作业。该机构通过强化主要武器装备采购制度、建立人员经营管理培训制度、改善采购作业流程及督导军队各单位采购业务等事务。“军事采购局”设中将局长一人,少将副局长二人。局长室下辖五处:一处负责综合管理,二处负责商情服务,三处负责计划评核,四处负责购办订约,五处主管履约验结。另设主计、政战二室,以及驻美国、欧洲采购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