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参议院
1929年9月设立。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参议、谘议、参谋多人。平时专务咨询、建议,并担任点检、校阅、演习、调查及特派军务。战时遴选为高级军事指挥官。并设立各种军事研究地。抗日战争爆发后,隶属军事委员会,主要从事军事学研究及军队建设。1947年裁撤。
最高军事咨询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参议院设院长一人(上将级),中、上将级军事参议无固定员额。院内并设有秘书、副官及总务厅(分设文书、管理两科)军事厅(分设编篡、调查两科)以办理各种事务。直辖机构有陆军研究会、海军研究会、空军研究会及国防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