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交通机构简称“军交机构”。从事军事交通工作的业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军区、军兵种、交通沿线、集团军以下部队均编设有军事交通工作机构。总部军交机构,编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军军事交通工作的领导机关。军区军交机构,编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区后勤部,是负责组织实施本军区军事交通工作的领导机关。军兵种军交机构,编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后勤部,是组织实施本军兵种军事交通工作的领导机关。交通沿线军交机构,是军队派驻铁路、水路沿线和民航等交通部门的军事代表机构,受军队派出单位和沿线交通运输部门党委的双重领导。部队军交机构,编设于集团军、省军区、师(旅)、团后勤部(处),主要负责本部队军事运输计划的申报和军事运输的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