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经济往来结算
亦称“内部计价结算”、“内部结算”。企业内部各经济核算单位之间,在相互提供产品、半成品、物资或劳务时,进行计价结算的一种形式。通常以企业财务部门为结算中心,设立“内部银行”,负责管理厂币、内部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 (1) 厂币结算方式;(2) 内部银行支票结算方式; (3) 厂内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 转帐通知单结算方式 (即厂内托收无承付结算),等等。要求手续简便,结算及时,订价合理,并实行等价补偿原则和经济损失索赔办法。优点是: 促进核算单位重视组织均衡生产,节约生产消耗,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