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1983年9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照1983年9月2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次会议讨论决定:在当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期间,为了及时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外,各地对反革命案件和贪污等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受贿案件、走私案件、投机倒把案件、贩毒案件、盗运珍贵文物出口案件)判处死刑的,仍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3: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