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水电建设的健康发展制定的通知。2005年1月2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环发 [2005] 13号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 指出,水能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优先发展水电方针的指引下,我国水电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有效解决电力供应问题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水电工程的大规模的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有关部门作出如下规定:
❶高度重视水电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❷加强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❸优化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减轻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