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阐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基本思想。主要内容: (1)肯定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起草方法。(2)指出宪法草案是中国历史经验的总结;它属于社会主义类型,但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宪法,而是过渡时期的,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宪法。(3)阐明宪法内容所体现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指出原则性有两个,即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在贯彻这两个原则的时候,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原则性和灵活性恰当结合起来,并说明了体现在社会主义改造、统一战线、民族问题上的灵活性。毛泽东的这篇讲话是毛泽东宪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泽东1954年6月14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现收入《毛泽东选集》第5卷。这个专题讲话,为中国宪法的创制奠定了理论基础。(1)宪法起草的方法。制定宪法和法律要广泛地讨论,广泛地搜集意见,就是采取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今后也要如此,一切重要的立法都要采取这个方法。其次,要总结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以及国际的经验。(2)宪法的基本原则。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我们的民主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原则要逐步地实现。宪法中规定,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原则性要与灵活性相结合,如国家资本主义,不是只有公私合营一种形式,而是有各种形式,而且逐步达到。这就灵活了。现在能实行的我们就写,不能实行的就不写。原则性是根本的,但缺乏灵活性就行不通,就会遭到反对,就会失败。(3)宪法必须得到实行。宪法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犯宪法。(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中国宪法之所以能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在于它符合科学。搞宪法是搞科学。我们除了科学以外,什么都不要相信,就是说,不要迷信。(5)宪法的性质和目的。我们这个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宪法,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团结和应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这篇讲话提出的起草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理论、观点、原理、原则,已成为新中国立法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方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的讲话。其主要内容是: (1) 指出宪法起草采取了领导和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法。(2) 指出这个宪法草案总结了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同时它也参考了苏联等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这部宪法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3) 指出宪法草案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原则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在贯彻执行这两项原则的时候,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恰当地结合起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泽东主席1954年6月14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就我国1954年宪法草案发表的讲话。主要内容是:发动各方面人士讨论宪法草案的情况和意义;制定此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宪法草案的优点是总结了历史经验和实行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草案经全国人大通过后即成为正式宪法,大家都要执行,特别是我们与会的必须带头执行,否则就是违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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