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
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的变更有积极原因和消极原因。前者是指公司为了主动适应市场需要,提高经济效益而变更登记事项。后者则是由于某些客观情势的变化或本身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更登记事项。公司变更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等。公司的变更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期限,除减少注册资本、变更住所外,均为30日。但30日内的起始期,因变更登记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