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与政府决策
公共物品与政府决策是西方经济学中关于政府参与收入分配的基本范畴和原则。
公共物品是 “私人物品” 的对称,是政府向居民户提供的各种产品和劳务的总称。公共物品所包括的范围很广,如国防、司法、经济调节和教育、卫生等。其存在是政府进行某些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依据。公共物品不同于私人物品。私人物品是指一般居民户或厂商通过市场经济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❶公共物品的提供和收费意味着政府参预了社会成果间的收入再分配。这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最重要的区别。
❷公共产品的享用不是排他性的,它由全体公民享用,而私人物品的享用有排他性。
❸公共物品按政府规定的价格 (垄断价格) 向公民征收报酬,也就是说,公共物品的成本按政府预定的税收计划在公民中进行分配。私人物品则由居民或厂商向享用者直接收费。
❹私人产品是谁享用谁交费,而对公共物品,不享用者也要交费。
❺公共产品的决策过程要比私人产品的决策过程复杂得多。因为私人产品通过市场经济提供,只要买卖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就行,公共物品则需要决策。
公共物品的存在给市场机制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如: 在某一地区修建一个防洪堤坎能降低该地区遭受水灾的可能性,即使为此所需费用小于有关人们由此而得到的好处,但这样的好事往往无法依靠市场机制得到解决。因为每个居民都在想,如果有人出资建起这一堤坎,即使我不出任何资,照样享受好处,因此每个人都想不付出任何代价来享用公共物品提供的服务。公共物品一般就只能由政府提供。提供的公共物品的种类、数量及租税负担怎样确定,就是政府决策。对公共物品来说,政府决策有三种不同的方式: 一是由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二是由少数人服从多数人,三是全体一致通过。政府决策应在三种方式中权衡比较,选择恰当的方式,以尽可能降低成本。公共物品决策方式的成本包括决策成本和外部成本。决策成本是达成此项决策所需要的时间、精力、费用,外部成本是达成此项决策所引起人们的不满足程度。一般来说,从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到少数人服从多数人,到全体一致通过,决策成本是由小逐步增大,外部成本则是由大到小。由此可见,少数人说了算的好处是节省达成决策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但可能引起较多人的不满足; 全体人一致通过不会引起人们的不满足,但达成决策所需的时间、精力和费用非常大。政府在公共物品的决策上,比较理想的方式即是少数服从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