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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为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机构,行使管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行政职能。主要职责:(1)负责 《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在本省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订全省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规、行政管理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 并负责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全省水土保持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制定全省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及跨地区流域治理规划;(3) 主管全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保护工作;(4) 负责国家及全省重点治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5) 负责全省无水利设施基本农田建设;(6) 承担全省利用外资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7) 归口管理全省水土保持工程防洪安全工作;(8) 归口管理全省水土保持科研教育、宣传推广、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9)管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 负责省内水土流失及防治的动态监测、预报、通告。(10)受省水利厅委托, 协调处理地区、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土保持纠纷。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134号邮政编码: 7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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