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管理的一种制度、形式和方法。经济体制是指一定的经济的组织形式、权限划分、管理方式、机构设置的整个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管理机制体系,以及有关方面权、责、利关系的协调处理制度。它包括国民经济计划体制、生产资料的分配和管理体制、劳动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财政金融管理体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等。我国的经济体制是从5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实行的是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地方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特征是:全国高度统一集中,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这是我国解放初期参照苏联模式和过去战争年代的供给制而形成的。这种体制曾对我国经济建设起过重要作用,因为它能够把国家的资金和生产资料集中地使用到有关国家经济命脉的重点项目上去。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经济体制的弊端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政企职责不分,调节功能僵化,忽视商品生产、市场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平均主义泛滥等。这些弊端长久积淀,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对这种全国统一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取得了显著效果,以有计划商品经济为特征的新的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十四大根据邓小平的理论,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想,这将促进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从而进一步促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