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政党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党支部,设在拥有3名正式党员以上的基层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连队和连级单位,经团或相当于团的党委员会批准,成立党支部。其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和它选出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纪律检查、宣传、青年、保卫委员,必要时可设群众工作委员和敌军工作委员。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每届任期两年。连队党支部是连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支部建在连上”是毛泽东1927年10月在三湾改编时提出并开始实行的。在长期革命战争和军队建设中,连队党支部作为联系群众的基本纽带,团结带领党员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团结统一的模范,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党支部Party branch 党支部Party bran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