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检查与疾病防治
1981年起,全省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草案)等规定,对全省托幼机构进行检查,推广先进托幼机构的经验,各级妇幼保健所站先后建立儿保科(组)专司儿童保健工作,并逐步建立儿童保健门诊,为7岁以下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和开展疾病防治。
50年代和70年代以后,全省多次开展儿童健康检查、体格发育评价、婴儿母乳喂养情况调查、儿童智力检测等。有关资料表明,新中国成立后,儿童的营养状况逐步改善。80年代以后,儿童营养和生长发育状况更有明显的提高。儿童佝偻病、肠道寄生虫病、龋齿、缺铁性贫血,为安徽儿童常见病症,均采取了积极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