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类证券账户Trust Securities Account信托投资公司依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信托证券账户和在关联证券公司开立的信托资金账户。2004年10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证券类信托投资应该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和该通知的要求,以信托投资公司的名义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同时,在证券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资金账户。信托终止时,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及时将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资产变现,并及时将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注销,同时保存账户的全部会计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