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法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或剥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调配使用其人力、物力、财力,自行组织生产经营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向人民法院起诉,须具备两个条件: (1) 必须是属于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2) 必须是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定所享有的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