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机构
指使馆内的组成人员与组织结构。使馆组成人员包括: 馆长 (大使或公使、代办)、公使(又分全权公使及公使两个级别)、参赞 (又分公使衔参赞和参赞)、武官 (又分陆、海、空三军武官及副武官、助理武官等级职)、一等、二等、三等秘书、随员及行政、技术、服务人员。使馆机构则有: 办公室、政治处、商务处、新闻处、文化处、教育处、科技处、武官处等,执行领事业务的使馆还需设领事处或领事人员。但在外交实践中,如此机构健全的使馆并不多见。大多数使馆仅设馆长及为数有限的外交官或助手。有的使馆仅大使一名兼外交官。使馆人员及机构组成完全由实际需要确定,接受国也可要求将使馆人员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