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费及罚款
使用费又可称为捐税,是由澳葡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类似于税款性质的收益,主要针对官方发出的文件、证明、准照等而征收。这些收益是澳葡政府除直接税和间接税之外的另一项重要财政收入,约占每年总体财政收入的2%。其中较主要的是来自澳门旅客的出外运输凭证费、澳门居民在各登记局办理官方登记而支付的注册费、向公务局申领工程批准准照的费用、外地人士留澳门居住或工作的申请费用、发出驾驶执照或护照的费用,以及发出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所征收的费用等。各行政部门课以的罚款也是属于政府经常性收益的组成部分。罚款主要涉及某些工程的延误、拖延或误期,违反交通规则或其他应遵守的规则而被罚款,以及延期缴纳其他税款而被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