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活动与消化系统
体力活动与消化系统之间表现为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首先,消化系统为体力活动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这表现于两方面:
❶体力活动所需要的物质来源于消化吸收。从事体力活动时,体内的新陈代谢大大加强,如在从事剧烈运动时,每分钟每平方米表面积的产热量可高达4~6千卡,差不多是基础代谢率的10倍左右。这些能量无疑是由消化吸收的糖、脂肪和蛋白质提供的。
❷运动时的血液重新分配保证了体力活动的更好进行。从事体力活动时,交感神经高度兴奋,副交感神经受到抑制,使消化系统的活动减弱,血流量减少,从而更好地保证了肌肉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体力活动又可以提高消化系统的机能。这也表现为两方面:
❶体力活动可增加食欲,提高消化吸收机能。
❷体力活动对胃肠道具有保健按摩作用。从事体力活动时,呼吸加深加快,膈肌和腹肌的大幅度收缩与舒张,对胃肠道可起到适宜的保健按摩作用。由于体力活动可以增加食欲,提高消化吸收机能,所以用体育疗法可以治疗消化不良、胃肠道神经官能症和溃疡等慢性疾病。总之,经常从事体力活动能提高消化系统的机能;消化系统的机能提高之后又可促进体力活动能力的发展,两者之间表现出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老年人经常从事体力活动可以提高消化系统的机能,但必须注意科学性,一方面活动强度不宜过大,另一方面要安排好活动与就餐的时间。首先体力活动后不应马上吃饭。因为活动刚停止时,食物中枢仍处于抑制状态,胃肠道蠕动缓慢,消化液的分泌较少。这时马上吃饭会增加消化系统的负担,造成消化功能紊乱,甚至导致消化道疾病。体力活动后一般应休息半小时再吃饭;剧烈运动后应休息1~1.5小时。另外,吃饭后也不应马上从事剧烈地体力活动。因为饭后消化系统需要充足的血液供应,这时若从事剧烈运动,大量血液将要满足运动器官的需要;加上运动中枢对食物中枢的抑制作用,使胃肠道蠕动减慢,消化液分泌减少,从而影响消化吸收。此外,在胃内装满食物的情况下从事剧烈运动还容易造成运动性腹痛。饭后最好休息1.5~2.0小时再从事剧烈活动。当然,饭后从事轻微而适度的体力活动,如“饭后百步走”,由于血液循环能满足消化道的需要,所以有助于消化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