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车、船、邮、税、货票罪
以营利为目的,仿照车票、船票、邮票、税票、货票的式样,制作假票证,以假充真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有:(1) 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交通运输、邮政、税收,货物保管等项事业的管理活动。(2) 客观方面表现为仿照车票、船票、邮票、税票、货票的式样,制作假票证,以假充真的行为。(3)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不是出于营利目的,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本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