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货币罪意图供行使之用,而伪造、变造货币,或者故意行使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为伪造变造货币制造、交付或收受原料和器械的行为。台湾刑法中的一种类罪。属于妨害公共信用与交易安全性质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 行为客体为通用的硬币、纸币或银行券。(2)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通用货币或减损通用硬币的分量,行使伪造、变造的货币或已减损分量的硬币,为伪造变造货币制造、交付或收受原料和器械。(3) 伪造、变造货币的行为人,须出于供使用的意图; 行使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为伪造变造货币制造、交付或收受原料和器械的行为人,须明知所行使的货币是已经伪造变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所制造、交付或收受的原料和器械是用以伪造变造货币的。台湾刑法分则伪造货币罪一章中规定的犯罪主要有: 伪造变造通用货币罪、行使伪造变造的货币罪、收集或交付伪造货币罪、减损通用硬币分量罪、行使减损分量的硬币罪、收集或交付减损分量的硬币罪、制造交付收受伪造变造货币之器械原料罪等。 伪造货币罪中国 《刑法》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一。仿照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妨碍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伪造货币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❶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❷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据有关司法司解释规定,指面值一万五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一千五百张以上); ❸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据有关司法解释,指下述情节: 如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纸币,金融财会人员以工作之便伪造货币 (总面值一万元以上或币量一千张以上),伪造纸币并投放市场流通 (总面值一千元以上或币量一百张以上),因伪造货币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货币行为 (面值达五百元以上不满一万五千元或币量五十张以上不满一千五百张) 的。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中国《刑法》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一。仿照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妨碍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伪造货币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❶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❷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据有关司法司解释规定,指面值一万五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一千五百张以上); ❸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据有关司法解释,指下述情节:如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货币,金融财会人员以工作之便伪造货币(总面值一万元以上或币量一千张以上),伪造货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一千元以上或币量一百张以上),因伪造货币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货币行为(面值达五百元以上不满一万五千元或币量五十张以上不满一千五百张)的。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出售、购买、运输伪造货币罪 ☛ 00015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