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特别市警防团1940年11月设立。是侵华日军为维护其侵略者的利益而成立的防空组织。该警防团受天津防卫司令官的指挥。警防团长由伪天津特别市市长担任,副团长由伪市秘书长和警察局长充任。警防团本部聘最高顾问和顾问各2人,均由日本人担任,授予指挥警防团一切工作的权利。伪警防团设总务、警防、防毒救护、工作、配给、宣传6个部。并在警察局内设立防空室,后改设警防科,专司防空工作,直属警察局长领导。警防团以下设警防分团和警防特别分团。警防分团由伪警察分局和区公所共同组成,负责指挥管界内各警防组织,从事防空工作。警防特别分团由各官公署、学校、公司、工厂、团体等自行组成,为自警自卫组织。该警防团于1944年由新建立的伪天津特别市防护团所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