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以农业为中心”的经济政策Economic Policy of Centre on Agriculture of Iran
霍梅尼执政后发展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新政权为使伊朗摆脱经济困境,把发展农业放在一切经济部门的首位,在(1983/1984~1988/1989年)五年计划中提出:振兴农业、实现粮食自给,建立不依靠石油的经济体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农业投资占五年计划总投资额的15.5%),增加农业银行对农业的贷款(1982~1983年度为19亿美元,1983~1984年度提高到23亿美元);对农产品价格实行补贴,对农民免税10年,对增产者给以物质奖励,兴修水利,开垦农田,发展农业教育和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等。由于这些措施不同程度的实施,农业有所恢复,近几年来伊朗农业平均每年增长7%,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7年的8%上升到1983年的18%。由于这些措施不稳定和两伊战争的破坏,该项政策未能达到理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