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收入qǐ yè zhǔ shōu rùдохóд предприним теля企业主收入也称企业利润。经营工商业的资本家从所获的平均利润中扣除利息后的余额。它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归职能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 职能资本家往往借用借贷资本家的货币资本经营商品生产或商品流通,由此而获得平均利润,因而他们必须将其中的一部分以利息形式支付给借贷资本家,作为借用货币资本的报酬,否则,借贷资本家就不会贷款给他们。平均利润扣除利息的余额就是企业主收入。在平均利润率已定的条件下,企业主收入的多少决定于利息率的高低,两者成反比。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后,就造成了一种假象,仿佛利息是资本所有权的产物,而企业主收入则是资本执行职能的产物。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就是抓住这一假象,宣扬企业主收入是职能资本家执行资本职能的“劳动报酬”或“监督工资”等谬论来欺骗劳动人民。这就掩盖了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同剩余价值的联系,掩盖了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关系。 企业主收入 企业主收入企业主所得到的平均利润中扣除利息以后的余额。在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分离的条件下,平均利润会分成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两个部分,利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执行职能的资本使用权的果实。于是,即使资本的使用者是用自有资本经营的,也具有双重的身份,即资本的单纯所有者和资本的使用者,他的资本则是作为所有权的资本和作为使用权的资本的统一,他所得到的利润中事实上包含着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这两部分。所以,利息和企业主收入是分别同资本的所有权和资本的使用权相联系的范畴。企业主收入是雇佣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职能资本家的一种剥削收入。 ☚ 产业利润 资本主义银行利润 ☛ 00000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