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平衡与实物平衡自行调整
是指如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 (或消费需求和消费品供给、投资需求和投资品供给) 之间未能实现价值平衡、实物平衡,那么经济本身会有一种力量促使价值平衡、实物平衡趋于实现。具体地说,价值平衡、实物平衡未被实现,可能表现于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或消费需求大于消费品供给,或投资需求大于投资品供给,或是两种情况同时发生),也可能表现于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 (或是消费需求小于消费品供给、或是投资需求小于投资品供给,或是两种情况同时发生)。如果出现了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相等,那么经济本身有一种力量会使二者趋于相等,这就是总量意义上的价值平衡、实物平衡的自行调整。需指出的是,价值平衡和实物平衡从总量意义来考察是统一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如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间实现了价值平衡,那么同时也就实现了实物平衡; 如价值平衡未能实现,实物平衡也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