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的防空。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国民经济不受严重损失。 人民防空简称“人防”。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对敌人空中袭击采取的防护措施,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 (1)进行防空知识教育,修建防护工程; (2)建立通信警报,系统,发放防空警报保证指挥畅通;(3)组织训练防空专业队伍,战时消除空袭后果; (4)制定疏散计划,组织疏散转移;(5)协助有关部门控制城市规模、调整工业布局,对国民经济的重要目标进行防护。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参战国开始对居民和国民经济目标采取防护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少国家把防空袭提高到战略地位,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和完善人防体系和设施。在美国和前苏联的国防部都设有相应的指挥机构,中国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组织人民群众防空。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颁布了《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委员会领导全国人民防空,在大军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城市也设立人民防空委员会,组织领导全国人民防空的实施。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甘肃省城市防空演习/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 十里山隧道抢险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民防空 人民防空renmin fangkongpeople’s air defense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袭、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它同国土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家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有些国家把战时保护居民安全与平时抢险救灾的行动称为“民防”。 中国组织人民群众防空是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国民党政府为防备日本侵华军队的轰炸破坏,于1934年在部分省、市设立防空司令部,在一些市、县、镇设立民防组织。1937年颁布了防空法。中华苏维埃政府为对付国民党军队的轰炸,于1933年在中央苏区的部分城乡建立过防空防毒委员会,指导群众防空。抗日战争期间,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都采取了人民防空措施,减少了敌人轰炸所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颁布了《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建立人民防空体制,逐步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毛泽东把人民防空提到战略的高度,号召全国人民“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周恩来亲自组织领导全国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了人民防空的任务、方针和政策,使这项工作不断发展。全国人民防空的领导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军队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人组成。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下设工作机构、承办日常工作。政府的有关部门、重点城市的街道和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也都建立有相应的机构或编配专职人员,对本单位的人防工作实施领导、规划的督促检查。 人民防空的主要任务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战备思想教育和防空知识教育,修建各种类型的防护工程,使居民和主要物资得到可靠的防护;建立通信警报系统,准确快速传递、发放防空警报和保证指挥畅通;组织和训练防空专业队伍,战时消除空袭后果;制定人员、物资的疏散计划和组织有秩序的疏散、转移;协助有关部门控制城市规模和调整工业布局以及对国民经济的重要目标进行防护。人民防空的任务涉及范围比较广泛,组织实施极为复杂,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完成规定的任务。 未来战争,由于核武器和远程空袭兵器的迅速发展,缩小了前后方的界限,战争的突然性和破坏性急剧增大。因此,从保障战争潜力安全来说,人民防空将具有更重要的战略作用,人民防空建设将更加紧密地与国家经济建设相结合,逐步发展为整个国土的全民防护,不断改进和完善防护措施,实现警报和指挥系统的自动化及器材装备的现代化,以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 ☚ 人民战争 战略 ☛ 0000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