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简称“武警”。国家的一支武装力量,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担负着国内安全保卫的重要任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受公安部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有总队,下辖支队、大队、中队和站、所,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并受上级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边防、消防部队三个警种组成,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令、条例; 适用解放军的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同等待遇,同时结合本部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建设。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使命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 保卫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国家重要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武装警察坚定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人民武装警察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简称“武警”。是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的保卫者。最基本的使命是维护国家主权尊严,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