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会议革命根据地人民民主政权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的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抗日战争时期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初期称参议会。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后期改称人民代表会议。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是各级人民的权力机关。《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人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新中国成立后,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民主政权的基本的政治制度。但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