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长
相传禹时有九州、五国,五长,即五国之长的合称。汉时乡里有五长,亦即5人为伍,置一长统之。《尚书·皋陶谟》: “州12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各迪有功。”周秉钧注: “五长,《王制》云: ‘五国以为属,属有长。’”《资治通鉴·汉纪十八》: “又置正、五长。”师古曰: “伍长,同伍之中置1人为长也。”
小吏名,战国时已有此吏。五长,也写作伍长。五人为一"五",设五长一人。《墨子·迎敌祠》:"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又《墨子·号令》:"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能告之吏,皆构(奖赏)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汉书·韩延寿传》:"又置正五长。"注:"师古曰:五长,同伍之中置一人为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