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科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始设于五代后唐初年。北宋沿设,为“诸科”之一。九经为《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礼》、《仪礼》、《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考试帖书一百二十帖,答墨义六十条。太平兴国二年(977)规定,九经及第和进士第一、第二等者,皆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各州。景德二年(1005)又规定,进士第一等并九经第一人授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县。熙宁四年(1071)罢诸科,遂废。 九经科科举常科科目之一。五代后唐始置,宋沿置,为明经科中的一科。九经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周礼》、《仪礼》、《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应试者须帖经一百二十条,试墨义六十条。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规定九经及第授官与进士甲、乙科同。熙宁年间罢诸科,此科亦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