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义命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义命中国古代道德论题之一。义,指道义、美德。命,指必然性、命运。孟子是最先涉及并论证义命问题的,他说:“孔子进以礼,退以义,行之不得曰‘有命。’”(《孟子·万章上》)他提出:“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孟子·尽心上》)汉·王充用性命关系来解释义命问题,他在《论衡·命义》中说:“夫性与命异,或性善而命凶,或性恶而命吉。操行善恶者,性也;祸福吉凶者,命也。或行善而得祸,是性善而命凶;或行恶而得福,是性恶而命吉也。性自有善恶,命自有吉凶。使命吉之人,虽不得善,未必无福;命凶之人,虽勉操行,未必无祸。”他否定义(“勉操行”)对命的作用,认为两者并不具有一定的联系。宋·张载主张“义命合一”说,认为“义命合一存乎理”(《正蒙·诚明》)。他力图解决王充的义命相分的论点,认为王充的说法是只从偶然性上立论,而应“求在我者”。他说:“富贵贫贱皆命也。今有人,均为勤劳,有富贵者,有终身穷饿者,其富贵者只是幸会也。求而有不得,则是求无益于得也。道义则不可言命,是求在我者也”(《张子语录》上)。二程以义命不分立说。程颐说:“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二程遗书》卷18)。认为命即义,“贵贱寿夭,命也;仁义礼智,亦命也”(同上书,卷24)。“贤者惟知义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处义。如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语录》二上)。程颢也表述了类近的思想,他说:“圣人乐天,则不须言知命。……命者所以辅义,一循于义,则何庸断之以命哉?若夫圣人之知天命,则异于此”(《遗书》卷11)。古代伦理学家看到人的必然性(命)与道德必然性(义)两者既联系又相区别,同时,看到了不同个体(中人、贤人、圣人)对义命问题的不同对待态度,是有其科学价值和可取之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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