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企业等用人单位因临时性工作的需要和劳动者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一种。《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规定:“企业招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10月5日国务院发布)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企业招用临时工,应当由企业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合同期限届满时必须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临时工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的一种。其特点是: 合同是有期限的,工作是临时性的、季节性和突击性的,它能适合生产的复杂性和变动性,合理地、节约地使用劳动力;同时又有利于缓和劳动就业问题。另外,它比固定劳动合同制度灵活,合同期满或工作完成,即可解除将职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