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开发承包企业存款指中央级或地方级各种开发公司、综合承包公司在建设银行开立的结算帐户而存入的经营业务资金和转存的技术装备借款或流动资金借款等款项。结算户是企业在银行的基本帐户,一切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生产经营收支,以及银行借款收、付等业务,均通过此帐户核算和反映。 建行在办理结算户存款收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拨付工资时必须严格按照工资基金手册掌握办理。如有招用临时工的,还需具有劳动部门的审批证件和追加工资证明,才能付款。对于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单位,应依据当月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审核支付。(2)对奖金的支付必须审查奖金的性质和数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对属于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商品的采购用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社控部门批准后才能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