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8 中国近代机械工业
1840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的近代机械工业逐步由手工作坊式小生产向使用动力机器的生产方式转变。这100余年的机械工业发展过程,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1840—1926年,为中国近代机械工业兴起和发展阶段。1840年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在中国取得了内河航行权,因而英美等外国商人纷纷在中国广州、上海、厦门、福州沿海口岸设立船舶修造厂,经营铁路车辆修理厂。据1908年统计,欧美外商在中国经营的34个主要机械厂中,船舶修造厂28个,铁路车辆工厂2个。20世纪初,日本加紧了对中国东北的经济侵略。在东北南部地区开办了一批机械工厂,到20年代已有较大的铁路、造船、矿山机器等机械制造厂20多家。
在这一时期,清政府主要是设立军事工厂,规模比较大的有江南造船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械局和湖北枪炮厂。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政府的洋务活动逐渐扩展到开办矿务、轮船、电报、铁路等部门。民族资本家经营的民用机器工业也开始兴起。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清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奖励发展民族工业的法令,如《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奖给商勋章程》等,使民族资本经营的企业有一定发展。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是发展中国民族工业的黄金时期,中国机械工业也相应有了很大发展,如上海的机械厂由1914年的91家增到1924年的284家。
1927—1949年,为中国近代机械工业从发展到衰退时期。1934—1936年国民政府先后建立了中央电工器材厂 (湘潭),南京、武汉等兵工厂,中央飞机制造厂(杭州)等。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中国民用机器制造方面有新中国工程公司、永利化学公司机器厂和大隆、环球、周恒顺、新民等机器厂。在修造船方面,主要有江南、马尾、求新、大沽、黄埔等厂,在铁路机械修造方面主要有长辛店、唐山、四方、江岸等厂。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侵略目的,先是在东北,继而在天津、上海、武汉等地大量设立机械厂。1937年抗战爆发后,沿海一些机械工业在敌人炮火破坏和在匆忙内迁中遭到巨大损失。从沿海内迁的机械厂成为内地的机械工业主体。国民政府也新建了一些机械厂,大多数设在昆明、重庆。这一时期,由于国际运输断绝,加以战争需要,促使机械工业有一定发展。1934年大后方除有近100家军工厂外,共有民用机械工厂1477家,工人69508人。从1945年抗战胜利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机械工业进一步走向衰退。东北地区的机械工业,由于日军投降时的破坏遭到严重损失。国民政府在上海接收了160多家日伪机械厂,其中规模较大的原外商经营的机械厂归还了外商,原民族资本家企业也归还了原主,有7家日伪经营的机器厂被改组为官僚资本机器厂,剩下的小厂全部停工。下表为1947年机械产品的年产量。
1947年机械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蒸汽锅炉 蒸汽机 内燃机 机床及锻压设备 棉纺机 机车 货车 | 台 台 马力 台 绽 台 台 | 690 126 20214 19011 220000 22 257 | 一般交流发电机 交流电动机 变压器 低压阀门 缝纫机 自行车 | 千瓦 千瓦 千伏安 吨 架 辆 | 21700 51293 146680 587 4500 14000 |
1927年至1949年期间在解放区也相继建立了一些军工厂,生产步枪、子弹、小炮及炮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