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主义Xingfuzhuyi
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一种道德理论。幸福主义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出发点是幸福,幸福是善行的标准和道德行为的基础,幸福是人生的目的、意义所在。对幸福的定义和理解不同,幸福主义可分为三种主要形式。
❶快乐论。认为快乐是人的最高幸福。人生的快乐在于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主要代表人物有古希腊罗马的德谟克里特、伊壁鸠鲁,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爱尔维修及19世纪德国人本主义者费尔巴哈。
❷德行论,认为人生的幸福不在于快乐,而在于人的德行本身。代表人物有英国情感主义伦理学家巴特勒、沙甫慈伯利。
❸完全论,认为人的幸福在于发展人的理性, 使人充分地发挥所具有的一切潜能,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代表人物有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作为一种伦理学说,幸福主义肯定现实生活的真实性, 鼓励人们追求幸福生活,是可取的,但他们对幸福的理解有片面性,没能找出达到幸福生活的正确途径。马克思主义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提倡人们追求幸福生活。认为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精神幸福高于物质幸福。马克思主义找到了达到幸福生活的途径, 即投身于人类的进步与解放事业, 为共产主义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