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教育
在我国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的背景下,基于生态文明教育的复杂性、多学科性和多领域性,集合不同学科和专业领域知识,旨在推广生态环境教育的先进思想,宣传、研讨生态文明的新理念、新措施。
在中国,校园环境教育是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中国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环境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一是培养和造就消除环境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改善和创造高质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各种专门人才,培养和造就具有环境保护与持续发展综合决策和管理能力的各层次管理人才。二是培养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提高全民族的环境与发展意识。
中国的校园环境教育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国校园环境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❶起步阶段(1973—1983年):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环境保护工作开始受到关注; 在20世纪70代末80年代初逐渐在中小学校课程中增加环境科学知识内容。
❷发展阶段 (1983—1992年): 中国教育部1987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中强调,小学和初中要通过相关学科教育和课外活动、开设讲座等形式进行能源、环境保护和生态的渗透教学,有条件的开设选修课。
❸提高阶段 (1992年后): 中国教育部在1992年颁布的新大纲中明确提出在相关学科教学内容中要讲授环境保护知识,1995年在北京召开环境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表彰大会,有力地推动全国的环境教育工作。从20世纪90中期以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与中国政府和民间组织进行合作,开展了环境教育研究和培训,加强人员交流以及中小学环境保护活动,为中国环境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使中国环境教育界与世界环境教育界联系得更加紧密。1996年以后,“绿色学校” 的创建使中国环境教育进入一个新阶段。
1973年的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上,中国首次提出环境教育设想,是我国环境教育的里程碑。1989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对环境教育做了原则上的规定。环境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手段之一,要面向21世纪,逐步完善中国的环境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环境教育已经初步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形式、专业齐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环境教育已经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轨道,成为教育计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对于一个自然环境、地理环境十分复杂的国家,由于自然环境迥异和许多历史的原因,形成全国范围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格局,这种不平衡格局直接造成各地区之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教育水平的参差不齐。
我国环境教育起步较晚,受到教学体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我国的环境教育分为三类: 学校环境教育、社会环境教育和在职环境教育。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形成以专科为主、综合为辅的办学格局,从而导致了学科之间的割裂,对学科的交叉渗透起到抑制作用,环境教育在内容、形式、手段、方法,以及最终的教育目标上都显得十分薄弱,在学校环境教育中相对重视环境专业教育,轻视非环境专业中的环境教育。在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中,生态环境教育课程的地位还未被提高到作为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日程上来,其发展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明显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