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对外税收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对外税收协定我国同其他国家签订的国际之间的税收协定。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在技术方面坚持三项原则:(1)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的原则,(2) 条文表述对等原则,(3) 对我国的减免税由对方国家视同已全额征税进行税额抵扣。我国已同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德国、马来西亚、挪威、丹麦、新加坡、芬兰、加拿大、瑞典、新西兰、泰国、意大利、荷兰、波兰、澳大利亚、巴基斯坦、保加利亚、科威特、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巴西、蒙古、匈牙利、马耳他、白俄罗斯、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克兰、克罗地亚等60多个国家签订了综合双边税收协定,还同70多个国家签订了单项税收协定。这些协定主要涉及所得(包括财产)的双重征税的免除问题,以及情报交换、防止偷漏税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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