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冶铁业中国19世纪中叶以前的冶铁业。中国古代冶铁业兴盛于公元前770年左右,春秋战国之际进入铁器时代,铸铁件大量用于制作农具、手工具等,比欧洲早1200多年。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后,设“铁官”管理冶铁业。到公元前119年的汉武帝元狩四年,共在大河上下、长江南北的39个郡内的49个产铁地区设有铁官。到唐代,全国共有铁矿104处。810年前后,铁的年收入量约为200万斤。到宋代,全国冶铁场所分布于36个州,年总收入量达到550万斤,其中的74%集中在今河北的邢台、磁县两地。元明时代,中国官铁收入大幅度增长,元初达到1000万斤/a,明初更达到1800余万斤/a。同时,冶铁业重点南移到江西、湖广地区。1395年的明洪武28年,官库存铁达3700余万斤。于是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停办官冶铁,让民间自由开采,官府只按2/30的税率收税。至清代,大型铁场集中在广东佛山和陕西汉中2处。佛山的冶铁工人曾多达3000人。汉中铁场有大小分厂几十处,大厂有2000~3000人,小厂有数百人至千余人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