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从6月1日起正式发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从6月1日起正式发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的通知1988年5月4日发布。因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80亿元已经印制完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6月1日起正式向全国城乡个人、基金会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发行。为了搞好国家建设债券的代理发行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加强对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代理发行工作的领导,指定专职干部负责代理发行的组织工作;积极、稳妥地搞好国家建设债券的调运及保管工作,及时向所辖地区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分配并下达代理发售指标;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工具,做好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发行前的宣传工作;主动与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保证顺利地完成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的代理发行工作。 ☚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发行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关于发行1988年基本建设债券的通知 ☛ 00001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