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军区
1949年8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军区在长沙成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兼,为二级军区,担负接管地方、清剿匪特、建设地方武装、维持社会治安等任务。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军区实行主力地方化,以4个师为基础,编组长沙、常德、益阳、衡阳、邵阳、郴县、零陵7个军分区,以及18个独立团,48个县大队和228个区中队,总人数11.39万人。同时,以第四十七军兼湘西军区 (三级军区),执行清匪建政任务。1952年6月,第十二兵团免兼湖南军区。1955年7月,湖南军区改称为湖南省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