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会条例(草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会条例(草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个关于党委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央军委总政治部1947年7月28日制定。同年12月上旬颁发时附了总政治部征询全军修改意见的通知。条例(草案)分总则和组织机构、职权与工作、支部、附则等4章,共41条。在总则中,明确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其组织形式即在军队中设置各级党委会,而以党委会作为军队之一切领导与团结的核心。”规定了党委的基本任务和必须遵循的方针,强调贯彻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并根据革命战争的需要,提出“军队中的党委会,须加强全军对根据地之创立、发展与巩固的责任,发扬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精神,除为人民而打仗外,还须不断地做群众工作,贯彻土地改革,帮助群众翻身。”条例(草案)的颁布,使党委建设有了明确的方向,有效地推动了全军的党委建设。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