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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城市规划的原则、制定、实施等问题的法律。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共6章46条。主要内容: (1) 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 城市规划的原则是: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3)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本法并对城市规划的制定、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城市规划的实施以及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共6章、46条。在《城市规划条例》 (1984年1月5日国务院颁布) 的基础上,对城市规划的制订、实施及其管理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定。突出强调了城市规划方案的法律意义与严肃性,完善了城市规划各有关部门的法定权限及违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年12月26日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杨尚昆以主席令公布,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共46条,分为6章:一、总则;二、城市规划的制定;三、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四、城市规划的实施;五、法律责任;六、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节录;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条 ……。
编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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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本法于1989年12月26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1990年4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46条。其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城市规划的任务,适用范围,城市和城市规划区的内涵和外延,城市发展的方针,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基本原则,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以及公民对城市规划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城市规划的编制; 二是城市规划的审批。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主要对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的若干原则、办法和要求作了具体的规定。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对实施城市规划的管理权限,管理制度,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申请,审批程序,以及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等作了具体的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的主体以及不服行政处罚的解决程序。第六章附则。本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一方面是地域的适用范围,即城市规划区; 另一方面是指人的适用范围,即凡与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适用本法。本法是我国城市建设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本法的贯彻与实施,对于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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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年12月26日七届人大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实施。共46条,分为总则,城市规划的制定、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城市规划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主要内容:(1)定义城市和城市规划区;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2)城市人民政府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市容,保护文物和自然、传统风貌,并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技文化,以及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3)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各项功能的协调,城市旧区改建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4)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该法实施,国务院发布的《城市规划条例》同时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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