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单位又称“个体工商户”。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根据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个人经营,也可以是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根据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