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 两年三收
中国大约在秦汉时代就实行了以麦豆秋杂轮作复种为主要形式的二年三熟制。西汉的《氾胜之书》中区种麦条,有“禾收……区种”之说,这就是说,在收获了谷子之后,区种冬麦,如果收获小麦以后再复种大豆,那就成为谷、麦、豆的二年三收。东汉的经学家郑玄在为《周礼》作注时,曾经说过:“今俗间谓麦下为夷下,言芟刈其麦,以其下种禾、豆也。”说明在东汉时期采取麦豆谷轮作复种的二年三熟制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其后,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二年三熟制逐渐得到发展,及至清代,在这一地区已经普及了这种种植制度,并且总结了在不同地区采取不同形式二年三熟制的经验。如清代刘贵阳的《沂水桑麻话》中就总结了因地制宜推行二年三熟制的经验:“坡地(俗谓平壤为坡地)两年三收,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子、黍稷”。又说:“涝地(俗谓污下之地为涝地)二年三收,亦如坡地,惟大秋概种䅟子(形如稗子),此禾性耐水,且易熟,不费工本,民间食谷大半皆此,甚合土宜。”这就是说,要根据地势不同采取不同形式的二年三熟制。